航空航天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日期:2025-03-18来源:航空航天学院作者:蔡佩君访问量:19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陈伟球、刘玉玲    

副组长:王高峰、季湘铭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曲绍兴、金仲和、郑耀、钱劲、蔡佩君

咨询联系人:蔡佩君

咨询电话:0571-87952899

咨询邮箱:caipeijun@zju.edu.cn

申述联系人:季湘铭

申诉电话:0571-87952898

申诉邮箱:jxm@zj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教五213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按照1:1.5的复试比例,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上线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部分专业考生需在复试前填写《志愿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志愿表内志愿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研究所/专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要求,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人数

备注

[0801] 力学

8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2

 

[0855] 机械

36

含先研院指标2个,浣江实验室专项指标9个,浙大启航国际联培(莫航)项目指标3个。浣江实验室及浙大启航国际联培(莫航)项目具体介绍详见附件。

[0854] 电子信息

7

 

    注: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复试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总分。面试综合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英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每位考生需提前准备5分钟PPT介绍,汇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个人成绩、研究成果、研究计划、荣誉奖项和社会实践等。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时间、顺序、材料等要求由各复试组决定。

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百分制)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业务课1、英语、业务课2成绩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月18-30日,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https://zdyy.zju.edu.cn/2025/0314/c37593a3027298/page.htm)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0日前寄到航空航天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体检表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五教学大楼205室,邮编:310027,单位名称: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余老师,办公电话:0571-87951232,只接受EMS和顺丰。

八、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九、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考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复试有关具体安排:

学院按报考专业组织复试。复试具体安排见下表。

专业

复试日期

报到地点

力学

3月24日

玉泉校区

教五333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3月25日

玉泉校区

教五333

机械

3月25日

玉泉校区

教五333

电子信息

3月25日

玉泉校区

教五333

请所有复试考生使用研招网报名系统填报的手机提前完成钉钉注册,并关注钉钉群通知,按要求及时上传复试PPT。复试期间,外校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1  进入复试考生名单.pdf

附件2  浣江实验室介绍.pdf

附件3 “浙大·启航”国际联培(莫航)项目介绍.pdf

 

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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