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 2025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陈伟球、刘玉玲
副组长:王高峰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高峰、曲绍兴、刘玉玲、陈伟球、季湘铭、金仲和、郑耀、钱劲、蔡佩君
申诉联系人:季湘铭
咨询电话:0571-87952899,电子邮箱:caipeijun@zju.edu.cn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2898 ,邮箱:jxm@zju.edu.cn
二、接收范围和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6.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7.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的,原则上要求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雅思和托福成绩(不认可以家考方式获得的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
学院组织专家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申请情况,审核考生材料并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外校考生可于9月14日后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https://yjsy.zju.edu.cn/grsinfo/zs/user/login)中查询审核结果,并在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审核通过的考生请注册“钉钉”(均需使用在推免系统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并及时关注钉钉的通知。
三、接收计划
按照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各研究所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研究所的教师担任。
1.所有考生在参加考核前须按照要求向复试秘书递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扫描件;
2)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本学期注册章);
3)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4) 学校或院系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5) 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个人简历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各类获奖证书等可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材料)。
2.复试以线下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考量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本科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潜力和素质、知识结构、复试表现等综合评定面试成绩。每位考生进行五分钟的PPT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习与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竞赛与获奖经历等。
3.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模板详见附件1),需专家亲笔签名。复试前将两份推荐信原件提交给复试小组秘书。本校学生可以直接将专家推荐信交至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教五-205房间。
五、复试时间和安排
我院各研究所本校、外校复试基本安排在9月18-22日之间,具体安排将通过钉钉通知,请外校学生及时关注复试钉钉群信息。本校学生的复试由研究所(中心)另行通知。
六、拟录取安排
1.各研究所按招生方向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9月28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9月29日,被本院接收的所有校内外推免生务必在我院规定的具体时间内完成中国研招网的网上接收确认工作。
【特别提醒】:在我院对申请考生发出“同意复试”、“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计入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5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体检表寄送到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体检表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五教学大楼205室,邮编:310027,单位名称: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余老师,办公电话:0571-87951232,只接受EMS和顺丰。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4.请申请者务必确保报名系统内邮箱、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5.政审及调档要求,请关注我院通知,并按时完成。
附件1:专家推荐信.docx
航空航天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