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学院关于2024年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8来源:航空航天学院作者:余郑霁访问量:2419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进行政审调取档案(定向生不调档,请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所有考生均需通过政审鉴定:本学院(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升学的2024届本科生由学院统一政审调档,其余考生请下载《关于2024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的函》(见附件1彩色打印、填写完整交由政审单位,抬头为政审单位全称,第一行空格为考生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2024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内含填表说明)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提交时间:请于2024531日前将鉴定表邮寄我院。

2.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鉴定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将考生的离职证明材料邮寄至我院。考生请将调档函及时交至其档案管理单位,由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寄送档案,不接收个人寄送档案。

提交时间:尽量于2024531日前鉴定表一同邮寄至我院,离职较晚的请于75日前寄达我院。

3.应届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含中学、高考、大学本科及党团员材料等),由考生所在单位于202475日前将考生的全部档案(若是党员,则包含党建档案)以邮政EMS方式寄到我院(定向生无需寄送)。

注意事项:

请检查确保材料齐全,无党建档案的不予接收党组织关系,无团建材料的不予接收团组织关系,党、团组织关系于开学核查完档案材料后统一接收;

鉴定表和离职证明请勿放入档案袋中;

未按时寄达相关材料的,暑期无法及时受理,可能影响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事宜。

4.党员组织关系:所有拟录取的党员考生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院(定向生不转),浙江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本人在开学报到时交至辅导员处,浙江省内党员请“浙政钉-红色根脉强基工程”中进行网上转接。格式参照如下

浙江省外党员——抬头: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组织处,单位: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党组织代码:001033701012

浙江省内党员——抬头: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单位: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党委,党组织代码:001033701012

5团员组织关系:请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网上转接。请按照以下格式搜索:

团浙江省委-浙江大学团委-航空航天学院团委-即将入学进入的团支部

6.学院通讯地址:

收件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1232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浙大路38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五教学大楼205室,邮编:310027

7.请加入2024级航院研究生群,后续通知通过该群发布。进群后按照以下格式实名备注:2024/硕+专业简称+姓名,请确保是本人进群,不接受其他人员进入新生群,敬请谅解。

群聊人数已超过200人,请联系其他同学邀请进群,或联系余老师。

8.后续相关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院网和浙大航院团委公众号相关信息将在上述平台及时发布


附件1关于2024年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的函.pdf

附件2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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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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