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引导学生全面了解专业特点、科学规划专业志向,树立为国学习的远大理想,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关于<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 号)中条款修改补充的通知》(浙大本发[2021]21 号)文件精神,制定航空航天学院2023级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
一、航空航天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
组长:王高峰
成员:王 杰 王高峰 王惠明 宋广华 陆哲明 季湘铭 金小军 金 台 周利霞 赵 沛 夏振华 黎 军
二、各专业接收要求
1、第一轮专业确认
按志愿优先原则自前向后、分批次进行确认或遴选。当第一志愿申请学生数大于专业基本容量时,学院按高考相对成绩排序直接录取基本容量的70%,其余按专业组织面试,并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序确定进入专业的学生。当第一志愿申请学生数不大于专业基本容量时,第一志愿学生免面试全部确认进入专业;当第二志愿学生数超过剩余名额时,学院对第二志愿学生组织面试;以此类推,直至达到专业的基本容量为止。高考相对成绩和综合成绩的计算依据公式(1)、(2),高考成绩以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学生高考成绩(文/理)
高考相对成绩=————————————————×100 (1)
生源地省市的(文/理)最高高考成绩
不分文理的新高考省份以专业组或专业为统计单元。
综合成绩=高考相对成绩×50%+面试成绩×50% (2)
2、第二轮确认
当跨类申请人数低于或等于专业第二轮容量时,各专业接收所有申请的学生;当跨类申请人数超过专业第二轮容量时,按专业组织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序确定进入专业的学生。
3、转专业
第二轮确认后,各专业接受总容量的剩余部分全部纳入转专业容量。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学院对提交转入申请的学生集中或单独组织面试,并对同意转入的同学办理确认手续。
三、主修专业确认容量安排:
专业名称 | 第一轮类内容量(计算时需含三位一体学生人数) | 设置相关课程要求的专的扩容率5-20% 未设置相关课程要求的专的扩容率5-10% | |||
第二轮容量(不超过) | 大一寒假转专业容量 | 大一暑假申请转专业容量 | 大二学年转专业容量 | ||
工程力学 | 44 | 3 | 3+跨类剩余容量 | 2+转专业剩余容量 | 1+转专业剩余容量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44 | 3 | 3+跨类剩余容量 | 2+转专业剩余容量 | 1+转专业剩余容量 |
四、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程序
1、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上一次性提交申请本大类所有专业的志愿排序,同时提交一份个人陈述(包括描述与老师交流专业选择的情况,简述交流的时间、方式、教师姓名及收获,建议不少于1位教师);
2、按学生志愿依次进行录取时,申请人数超过容量的专业进行遴选;
3、确认结果予以公示;
4、上报学校。
五、时间安排
1、第一轮(类内确认)
学生报名时间:10月23日10:00—10月27日10:00
专业遴选、公示时间:10月27日—11月12日
学校公示时间:11月13日—11月17日
2、第二轮(跨类和类内确认)
学生报名时间:11月24日10:00—11月27日16:00
专业遴选、公示时间:11月27日—12月4日
公示详见航空航天学院网站
学校公示时间:12月5日—12月8日
3、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转专业
学生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10:00-2月23日16:00
学生所在院系和相关部门审核时间:2月23日—2月26日
转入专业遴选审核及学院公示时间:2月27日—3月4日
学校公示时间:3月5日—3月8日
六、其他说明
1、第一轮专业确认时按学生专业志愿优先级,自前向后、分批次进行确认或遴选,学生被某一级志愿专业接收后,其所填报的后续志愿均无效。招生时已经确定专业的学生(含提前批、三位一体学生、民族班学生、港澳台学生、国际学生、外语保送生等),无需参加主修专业确认环节,由教务处通过“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直接导入名单。
2、第二轮专业确认时学生如对第一轮确认的专业没有更换意愿,则不需要提交申请;如学生对第一轮确认专业有更换意愿,则最多提交一个申请跨类或类内专业的志愿。
3、浙江省、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14个实施高考改革的生源地学生第二轮确认时应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高分转低分。跨校级代码确认视同转专业,学生跨校级代码确认后不得转专业。
4、根据学校规定每位学生自入学起2年内有一次申请转入有余量专业的机会。拟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学生,请在每年夏、冬学期结束前提出书面申请,具体申请时间请关注学校通知。
转专业不受选考科目和高考分数限制,但需符合目标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学生在不同招生代码间进行主修专业确认或转专业时,须满足高考分数达到同年目标专业对应招生代码所在生源地的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
航空航天学院2023级接收转入专业有以下课程要求(按公布为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修读课程名称 | 转专业修读课程要求及学业基本要求 |
1 | 工程力学 | ①微积分(甲)I ②微积分(甲)II ③线性代数(甲) ④大学物理(甲)I | 大一寒假申请:课程① |
大一暑假申请:课程② | |||
大二寒假、暑假申请:课程③、④ | |||
2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①微积分(甲)I ②微积分(甲)II ③线性代数(甲) | 大一寒假申请:课程① |
大一暑假申请:课程② | |||
大二寒假、暑假申请:课程③ |
5、招生时有政策规定或约定的学生(包括三位一体、提前批、强基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按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或相关约定执行。
七、咨询及联系方法
航空航天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玉泉校区第五教学大楼205,87952992
航空航天学院网址:http://saa.zju.edu.cn
本细则由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航空航天学院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