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新生(含推免生)调档政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来源:航空航天学院作者:任奇访问量:3292

各2023级研究生(含免试生):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硕士、博士新生进行政审,并对非委培定向的考生调取档案,请所有拟录取新生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所有新生均需通过政审鉴定:本学院(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升学的2023届本科生由学院统一调档和政审,其余所有新生请下载《关于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的函(请填写完整交由政审单位,抬头为政审单位全称,第一行空格为考生本人姓名)、《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内含填表说明)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提交时间: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新生鉴定表邮寄我院。

2.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鉴定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将考生的离职证明材料寄达我院。考生请将调档函及时交至其档案管理单位(做好个人档案催促跟进工作),由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寄送档案,不接收个人提交档案。

提交时间:尽量于2023年5月31日前随新生鉴定表一同邮寄至我院,离职较晚的请于7月5日前寄达我院。

3.应届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含中学、高考、大学本科及党团员材料等),由考生所在单位于2023年7月5日前将考生的全部档案以邮政EMS方式寄到我院(定向生、委培生、强军计划不寄)。

注意事项:

请检查确保材料齐全,无党建档案的不予接收党组织关系,无团建材料的不予接收团组织关系,党、团组织关系于开学核查完档案材料后统一接收

新生鉴定表和离职证明请勿放入档案袋中;

未按时寄达相关材料的,暑期无法及时受理,可能影响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事宜。

4.党员组织关系:所有拟录取的党员考生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院(委培生不转),浙江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本人在开学报到时交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浙江省内党员请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网上转接。请按照以下格式开具:

浙江省外党员——抬头: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组织处,单位: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党组织代码:001033701012

浙江省内党员——抬头: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单位: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党委,党组织代码:001033701012

5.团员组织关系:请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网上转接。请按照以下格式搜索:

团浙江省委-浙江大学团委-航空航天学院团委-即将入学进入的团支部

注:党、团关系转接将在9月份完成党员、团员档案核查后统一接收。

6.学院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五教学大楼205室,邮编:310027,单位名称: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收件人:任老师,办公电话:0571-87951232

7. 以上请相互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联系,请加入2023级航院研究生群,后续通知通过该群发布。进群后按照以下格式实名备注:2023博/硕+专业简称+姓名,请确保是本人进群,不接受其他人员进入学院新生群,敬请谅解。

群聊已超过200人,无法扫码加入,可以联系同年级同学邀请加入,也可以联系87951232任老师


8.后续相关通知:学院将会第一时间在院网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也可关注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团委公众号,新生开学相关信息也将在公众号公布。

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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