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学院关于2017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一、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黄志龙
成 员:吴丹青 邵雪明 金仲和 戴志潜 郑耀 陈伟球 陈伟芳 何姗
申诉联系人:戴志潜(Tel:0571-87952898 E-mail:dai_zhiqian@zju.edu.cn)
(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资格的确定:
考生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其中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成绩不低于12分(听力成绩9分、10分、11分者,如英语总分分别达到80分、75分、70分时,可视为英语成绩上复试线)。。
一般不得破格录取未上线考生。如有特殊情况,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允许在已经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须经所在学科、学院逐级集体研究,从严掌握,向学校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破格复试申请,进行统一审核。未经审核同意,未上线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或破格录取。
三、录取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初试成绩符合相关学院(系)、学科的复试要求。
3.经相关学院(系)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须在复试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和校医院组织的体检。
资格审查:4月20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资格审查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7-8号窗口(周末不办公);或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11/42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周末安排值班);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34&object_id=113626
通知,资格审查表交复试学科点备查,无资格审查表不得参加专业课考试和复试。
关于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34&object_id=113630
体检时间:4月20日至4月28日
五、复试
所有考生都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除了常规的面试外,由各学科确定一种以强化考核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研究素质为主的具体方式。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业课考试由学科组织,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专业课复试时间地点:
考试科目 | 时间 | 地点 | 复试名单 |
计算固体力学 | 5月9日下午2:00 | 玉泉校区教12-118 | 孙娇娇 张岩 |
模拟和数字电路 | 5月9日上午9:00 | 玉泉校区智泉大楼C319 | 周 琪 |
计算流体力学 | 5月9日下午2:00 | 玉泉校区教12-327 | 曾丽芳 |
航空宇航推进技术基础 | 5月5日下午1:00 | 玉泉校区教5-326 | 马 壮 |
六、录取
2017年专业课考试由学院组织,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各学科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并对复试小组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考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复试时间每生应当不少于30分钟;在复试中应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现场评出成绩、给出评语。被复试人的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和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被复试人的综合成绩名次为准。
综合成绩=外语成绩*25%+专业基础*25%+复试成绩(专业复试*40*+综合复试60*)*50%
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学院(系)党委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组织与管理
无在研科研项目或无经费的导师、已退休的导师原则上不得再招收新生。
每名导师原则上每年招生1名。
九、时间安排
4月20日―28日,考生体检(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
4月20日―28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5月12日前,学院(系)完成复试工作、考生材料审核工作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20日前,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和调档政审工作;
6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航空航天学院
201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