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节点及要求
博士研究生欲在12月授予学位者,请务必在学位论文评阅前,将学位论文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系统”上传到研究生院,由导师网上审核通过,并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学位论文上传截止时间:博士生在10月10日前。另外请在10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申请报告(系统导出,一式一份)、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收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开题报告、读书报告等请导师签字后作为学位申请材料),教学科初审通过后,同学将博士生学位申请书(系统导出,一式二份,请导师及相关人员签字、照片贴好)、规定份数的博士学位论文(3+1或5+1)及学位论文隐名评阅书等材料10月12日前交到学院教学管理科。教学管理科在收到以上材料并审查符合要求后立即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学院确认”按钮予以确认,系统将自动开始计时。并报一份符合双向隐名评审要求(即隐去所有反映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的信息)的学位论文和评阅书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凡是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
硕士研究生欲在12月授予学位者,请务必在学位论文评阅前,将学位论文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系统”上传到研究生院,由导师网上审核通过,并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学位论文上传截止时间:硕士生在10月20日前。另外请在6月28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系统导出,一式一份)、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收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开题报告、读书报告等导师签名后)递交教学科,教学科初审通过后,10月21人上午10点抽签(如有改变另行通知),10月21日17点前同学将学位申请书(系统导出,一式二份相关人员签字,照片贴好),盲审的同学提供规定份数的硕士生学位论文及学位论文评阅书等材料交到学院教学管理科。教学管理科在收到以上材料并审查符合要求后立即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学院确认”按钮予以确认,系统将自动开始计时。凡是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
在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申请前,申请人的培养环节务必已全部完成(如开题报告、读书报告和预答辩等环节及科研成果等信息已录入并提交审核通过)。并将学位论文的相关信息及学位授予报盘信息录入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然后再从该管理系统中打印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申请书等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申请材料,供学院教学管理科审核。
(二)注意点
1、打印“硕(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在“我的学位申请”中,点击“信息录入”,上传“学位论文”; “论文答辩相关信息录入”:录入“学位论文题目”、“学位论文主要创新成果”等相关信息(注:上述信息是后续打印“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申请表”等所必需的,须按规定的要求录入才能打印出相应的表格),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 “硕(博)士学位申请书”其中的P6“导师意见”由导师填写,“党组织意见”由支部书记填写),贴好一寸彩色无冠照片,
2、符合双向隐名评阅的硕士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3本隐名评审纸质论文;②相应份数的隐名评审评阅书;③相应份数的评审费300元/份(双方快递费100元/生,多还少补);
3、部分(3本)双向隐名评阅的博士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3本隐名评审纸质论文;②相应份数的隐名评审评阅书;③相应份数的评审费500元/份(双方快递费300元/生,多还少补);
4、所有符合具名送审条件的同学,其论文由导师自行安排送审。
5、所有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要求在12月10日前完成,上交答辩答辩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
6、根据研究生院的规定,自2014年始,按招生的专业打印证书,即招生是什么专业,毕业时也应该是什么专业,不再更改一二级学科专业,不然出现学信网和录取档案不一致的情况,以后档案审查,学历认证等会出现问题。
7、具体要求请参见新修订的《航空航天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与隐名评审的实施细则》http://saa.zju.edu.cn/office/redir.php?catalog_id=13349&object_id=5790
,《航空航天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与评审的实施办法(2010年12月修订)》同时废止。
(三)关于延期手续的办理
申请截止时间前不能完成相关手续和审核的研究生需办理延期手续,网上申请延期后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于2016年12月15日前交学院教学科。
教学管理科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