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研究生报到提醒

发布日期:2016-09-10来源:综合办作者:系统管理员访问量:1590

2016级研究生报到提醒

一、报到资料按以下顺序简装订: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存根原件(有姓名那面朝上);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同验证原件材料要求一致);

 4、报到单复印件(本校硕转博生还需须提供离校单)

请将1-4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好,报到时交给何老师

二、     现场验证及收取报到资料

教学科在玉泉校区教五-207,时间91114-16):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硕士生---本科生毕业证

普博生-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

直博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硕转博生-提供离校单

3、          《新生报到单》一份

以上原件材料查验后当场交还同学,留下相应报到资料的复印件,符合报到条件的同学现场发放号码牌,凭号牌到212领取材料

  1. 三、     材料收发 (教五-212

A    领取材料清单:

1、          签名领取病历本和贴花,贴上照片,在照片右下角贴上贴花,详情请见填写要求。

2、          校徽  硕士领取黄色底色,博士领取红色底色

3、          研究生学术规范一本

4、          实验室安全手册一本

5、          校历一份

6、    研究生证一本(空白本,自己填写信息贴好照片后,9月14日下午班长收齐交教学科,特别提醒:此证一人一本没有多余,务必一次填写正确不能有修改痕迹,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B    收缴材料

1、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名字和学号

2 《户口迁移证》现场投入信箱,如有和网络不同请告知现场的工作人员;

  1. 四、     其他事项(教五-210

1、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团委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在职生不需要),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需要学费代偿的同学,交“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并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和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复印)。

(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其余不需要申请学费代偿的经济困难研究生,因后续有申请助学金或临时困难补助的需要,请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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