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7月1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和安家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现就2016年度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安家补助申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在浙江省各流动站、工作站、试点单位或省外流动站、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来我校工作的,可申请浙江省一次性安家补助费3万元。
已享受过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在浙工作安家补助的人员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请材料
1.《2016年度浙江省博士后期满出站留(来)浙工作安家补助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双面打印,其中单位经办人及联系方式由人事处统一填写);
2.出站证明(本校博士后出站留校的无需提供,由人事处统一出具);
3.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提交
1.请符合申报条件者于9月12日将填写好的《2016年度浙江省博士后期满出站留(来)浙工作安家补助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交院系人事科汇总;
2.院系人事科于9月16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及《2016年度浙江省博士后期满出站留(来)浙工作申请安家补助情况汇总表》(请点击下载)交至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 (紫金港校区东3-104-7,联系电话:88982685),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tthao@zju.edu.cn。
3.请各院系或相关单位通知2015年9月以后来校报到(或此前来校但未申请过在浙工作安家补助)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及时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人事处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