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学院关于接收2015年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及复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6来源:航空航天学院作者:系统管理员访问量:5318

 

我院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院攻读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推荐2015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浙江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我院接收2015年免试研究生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和复试接收工作。
组长:邵雪明
副组长:黄志龙 戴志潜
成员: 杜昌平 钱劲 熊红兵 陈伟芳 王惠明  陆哲明 马慧莲 李平 杨建群  
申诉联系人人:戴志潜,联系电话:0571-87952898,邮箱:dai_zhiqian@zju.edu.cn
各所(中心)成立2015年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分管所长任组长,负责推免遴选复试工作。各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担任。小组名单确定后于9月19日前上报学院。
二、接收范围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高校推荐学生时不再设置留校限额,全国各地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将不再有校际壁垒,各所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争取校内外优秀生源,激发校内外学生创新活力。所接收的学生均须获得母校免研推荐资格,对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所进行的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全国重点院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还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80分)或TOEFL(总分80分及以上),雅思考试(5.5及以上)。
 
三、接收计划
学院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含校内校外)的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及接收推免生类型
说明
专业对应的研究所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学硕、博)
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直博生,其中拟接收免试学术学位硕士生 19 人左右,免试直博生 10人左右,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应力所
080102
固体力学(学硕、博)
应力所
080103
流体力学(学硕、博)
流体所、飞行器所
080104
工程力学(学硕、博)
应力所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学硕)
流体所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学硕、博)
微小卫星中心
081105
导航、制导与控制(学硕、博)
导航所
0812Z3
空天信息技术(学硕、博)
空天所、航电所
082501
飞行器设计(学硕)
飞行器所
082502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学硕)
飞行器所
082503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学硕)
飞行器所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硕士)
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其中拟接收免试专硕 7人左右,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微小卫星中心
085233
航天工程(专业学位硕士)
各所

【特别提醒】为方便复试,请在邮寄材料首页手写注明报考研究所。
四、申请及复试办法:
(一)我校免试生申请办法按《航空航天学院关于推荐2015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容进行。
(二)外校免试生申请我校,办法如下:
    1)申请人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并将纸质材料于2014年9月20日以前寄达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学院将根据收到申请者材料的情况分批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反馈,申请者可于9月24日前在“状态查询”页面查询材料是否收悉、是否同意复试等情况。
3学院将根据情况尽早安排申请人进入复试程序,申请人按照学院发出的通知参加复试。
4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后,须于9月28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之后还需按照教育部及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复试确认、待录取通知确认等环节操作。
5已完成我校“提前申请复试”并已被我院同意参加复试的学生,可以第一时间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得到我院同意复试回复。
    【特别提醒】因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报名时间较晚,为便于提前联系,建议有意向申请我系免试研究生的同学登录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前申请复试。
2.直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未“提前申请复试”者)
    1申请人于9月28日起的规定日期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
    2)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参加我院复试(随带我校规定的材料,不要再另行邮寄。)。
3)学院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我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三)复试以面试为主,综合考量复试者的本科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潜力和素质、知识结构、复试表现等综合评定面试成绩。
五、第一次复试录取及接收时间安排
1.申请人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
航空航天学院第一批复试时间统一为:9月29日上午9:00(导航所复试时间:9月28日下午2:00)。
复试地点安排如下:

研究所(中心)
复试地点
应力所
玉泉校区教12-118
流体所
玉泉校区教12-327
飞行器所
玉泉校区教5-326
空天所
玉泉校区教5-326
导航所
玉泉校区教5-419(复试时间:9月28日下午2:00)
航电所
玉泉校区教5-105
卫星中心
玉泉校区信电楼427

各所(中心)推免复试专业请见学院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含校内校外)的计划。
请有意报考航空航天学院的同学尽早报名申请参加第一批复试,学院将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安排第二批复试。
2. 学院将在9月28日下午4:00前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参加第一批复试的同学发送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9月28日下午5:00前完成复试确认。
 
3.复试结束后,各所(中心)于9月30日上午10:00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给学院,学院即时公布录取名单并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请各位拟录取学生在9月30日下午4:00前确认接受待录取。
六、航空航天学院学科点简介及师资队伍
研究生培养方案: http://saa.zju.edu.cn/chinese/news.php?id=8670
 
 
                 航空航天学院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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