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学院关于推荐2014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8来源:航空航天学院作者:系统管理员访问量:3415

我校推荐2014年免试生工作已经启动,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推荐和复试工作。

组长:邵雪明

副组长:黄志龙  戴志潜

成员: 杜昌平  曲绍兴 熊红兵 陈伟芳  陆哲明 马慧莲 李平 杨建群  

二、 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生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完成前三学年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上的所有课程,推免排名在所在专业60%前,并取得有效总学分125分以上,经学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学校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得推荐。

5、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者英语通过六级,有大学六级证书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分数以教务部当年公布为准)。

6、 直博生应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托福≥ 550分(或托福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

7、经本人申请(登陆教务系统递交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上交学院教学科。

三、 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2116:00前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递交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924日上午930前将该表和相应所有证明材料交学院教学管理科,逾期责任自负。

2、 925日前学院根据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按分配名额1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直博生拟录取名单按分配名额的1:1.1比例公布,其中10%为候补名单。

3、 107日前,各所组织并完成推免生复试工作,复试不合格者不再推荐。跨院系推荐的学生凭《浙江大学跨院系免试生推荐表》参加报考学院的复试。

4、 108日上午10:00前,各所上报初选名单,学院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

5、 108日下午3:00,学院将推荐免试的初选名单报学籍管理中心和研究生招生处。跨院系推荐学生需附《浙江大学跨院系免试生推荐表》。

6、 1010日前,学院完成向外校推荐免试生,具外推资格的学生本人也可自行向外校推荐。

7、 1010日,校行政网公布初选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研究生院同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学籍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8206236;研招处联系电话: 87952663

1024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免试生正式名单并公布。已列入正式名单的推荐硕士生、直博生、专业学位生凭学生证到学院教学管理科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免试生校验码并签承诺书。于1024日-31日期间凭免试生校验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直博生在备用信息栏注明“本校直博”,在备用信息1栏注明“报考导师姓名”。1025日前将登记表交学院教学管理科。

8、学院签署推荐意见(盖章)后,于1025日下午3:00前将推荐免试生表(含推荐硕士生、直博生、专业学位生)交学籍管理中心。

91110-14日,推荐免试生(含推荐硕士生、直博生、专业学位生)凭身份证、学生证、网上报名号到浙江大学图书馆(玉泉)确认,缴费、拍照;推荐到外校的免试生到杭州教育考试院确认、缴费、拍照,杭州教育考试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密渡桥路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

四、 名额分配

我院推荐2014年免试生名额为:直博生 5人(其中入选十二五规划教材带帽奖励1人),校外硕士 7人(其中向重点单位或重点任务重点单位或重点任务单位推荐免试生4人),专业学位2人,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及人数

直博+带帽奖励

专业学位

校外硕士

重点单位或重点任务单位名额

其他

工程力学19

工程力学系

2+1

1

4

1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26

航空航天系

2

1

2

总计

4+1

2

       7

备注:向重点单位或重点任务重点单位或重点任务单位推荐的4人按“谁先签约谁先得”的原则分配。

五、 关于接收推免生

1、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时间,各学科点应安排在926日—1010日期间,但必须注意,要使外校考生有足够的时间来校。

2、对外校免试生复试的结果各学科点应立即通知学院,学院即时发给书面录取通知书(拟接收函应由研究生招生处盖章),并于1018日之前按学院汇总报研究生招生处。

六、 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收研究生的专业必须留出足够的名额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为此,要求各二级学科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数量(含本校和外校)按2014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比例执行。

2直接攻博生的接收占2014年博士生的录取名额,不占硕士生录取名额,按2014年博士招生目录,我院接收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的比例约为70%左右,请各系所做好预测,妥善安排。

3、经确定的推免生必须参加拟录取学科组织的统一复试。

4、免试生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不予办理出国手续。

航空航天学院

2013-9-17

附:1、航空航天学院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浙江大学跨院系免试研究生推荐表


附件1:航空航天学院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浙江大学跨院系免试研究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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