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学院关于推荐2013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更新)

发布日期:2012-09-19来源:航空航天学院作者:系统管理员访问量:2627

 

   我校推荐2013年免试生工作已经启动,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推荐和复试工作。
组长:黄志龙
副组长:李平 吴丹青
成员: 宋广华 曲绍兴 熊红兵 陈伟芳 陆哲明 马慧莲 杨建群 
 
二、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生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完成前三学年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上的所有课程,推免排名在所在专业60%前,并取得有效总学分125分以上,经学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学校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得推荐。
5、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者英语通过六级,有大学六级证书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分数以教务部当年公布为准)。
6、 直博生应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托福≥ 550分(或托福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GRE≥1600。
7、经本人申请(登陆教务系统递交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上交学院教学科。
8、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也可不受英语六级的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应进行公示。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21日16:00前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递交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9月24日上午10:00前将该表和相应证明材料交学院教学管理科,逾期责任自负。
2、 9月25日前学院根据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按分配名额1: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直博生拟录取名单按分配名额的1:1.1比例公布,其中10%为候补名单。
3、 10月9日前,各所组织并完成推免生复试工作,复试不合格者不再推荐。跨院系推荐的学生凭《浙江大学跨院系免试生推荐表》参加报考学院的复试。
4、 10月9日下午4:00前,各所上报初选名单,学院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
5、 10月10日,学院将推荐免试的初选名单报学籍管理中心和研究生招生处。跨院系推荐学生需附《浙江大学跨院系免试生推荐表》。
6、 10月12日前,学院完成向外校推荐免试生。
7、 10月15日,校行政网公布初选名单,公示一周,研究生院同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学务处联系电话:88206236;研招处联系电话:87952381,87952663。
   10月22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免试生正式名单并公布。已列入正式名单的推荐硕士生、直博生、专业学位生凭学生证到学院教学管理科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免试生校验码并签承诺书。于10月22日-31日期间凭免试生校验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 ://yz.chsi.cn)报名。直博生在备用信息栏注明“本校直博”,在备用信息1栏注明“报考导师姓名”。10月22日前将登记表交学院教学管理科。
8、学院签署推荐意见(盖章)后,于10月23日上午9:00前将推荐免试生表(含推荐硕士生、直博生、专业学位生)交学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9、11月10-14日,推荐免试生(含推荐硕士生、直博生、专业学位生)凭身份证、学生证、网上报名号到浙江大学图书馆(玉泉)确认,缴费、拍照(推荐到外校的免试生到杭州市招办确认、缴费、拍照)。
 
四、名额分配
   我院推荐2013年免试生名额为:直博生 3人,校外硕士 2 人,专业学位1人,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系所
直博
专业学位
校外硕士
应力所
1
 
 
流体所
1
 
 
航空航天系
1
1
 
总计
3
1
2

备注:同学可申请校内相关领域专业学位(目录列表请见附件,详见网址: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util/zxdt/ssszsxx/2012-08-24/448-20120824151837.html)的推免生,除软件工程等个别专业外,推免生(包括专业学位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基本助学金。
 
五、关于接收推免生
1、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时间,各学科点应安排在9月26日—10月15日期间,但必须注意,要使外校考生有足够的时间来校。
2、对外校免试生复试的结果各学科点应立即通知学院,学院即时发给书面录取通知书(拟接收函应由研究生招生处盖章),并于10月23日之前按学院汇总报研究生招生处。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收研究生的专业必须留出足够的名额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为此,要求各二级学科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数量(含本校和外校)按2013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比例执行。
2直接攻博生的接收占2013年博士生的录取名额,不占硕士生录取名额,按2013年博士招生目录,我院接收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的比例约为70%左右,请各系所做好预测,妥善安排。
3、推荐到外校未被录取的学生,若报考浙江大学,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予以优先录取。
4、经确定的推免生必须参加拟录取学科组织的统一复试。
5、免试生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不予办理出国手续。
 
 
航空航天学院
2012-9-17
 
附:1、浙江大学各学院招生的专业学位目录列表
    2、航空航天学院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3、浙江大学跨院系免试研究生推荐表

附件1:浙江大学各学院招生的专业学位目录列表
附件2:航空航天学院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3:浙江大学跨院系免试研究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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