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0年秋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平
成 员:郑耀 吴丹青 黄志龙 邵雪明 谢红梅 杨建群
申诉联系人:吴丹青(Tel:0571-87951238 E-mail:kjcwdq@zju.edu.cn)
(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资格的确定:
考生参加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组织的入学考试,取得外语、两门业务课的初试成绩,初试成绩达到外语总分不低于50分(听力成绩不低于6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5分的非定向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学校原则上不再批准各学院的破格申请。有特殊情况要求申请破格的,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允许在已经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须经所在学科、学院逐级集体研究,从严掌握,向学校提交破格复试申请表,由学校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审定。未经批准同意,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含申请硕博连读破格)。
各系所选拔特别有培养潜力的硕博连读学生时,外语的成绩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控制在职生比例,对于在职考生,学院将根据导师以往的培养情况和考生分数另行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和录取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初试成绩应符合学院的复试条件。
3.符合以上条件并经复试和综合考核,被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到研究生院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并参加校医院组织的体检。
时间:5月10日-5月18日
资格审查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11教学楼二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资格审查要求请参见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util/zxdt/bsszsxx/2010-04-27/449-20100427111929.html《关于博士生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 》
考生在复试期间(5月10日-5月18日)可直接到浙江大学相应校区医院进行体检,详见校医院的网上通知。
五、复试
所有考生(含申请2010秋硕博生)都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除了常规的面试外,由各学科确定一种以强化考核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研究素质为主的具体方式。所有非在职上线考生全部享受一等基本助学金。
复试时考生须递交复试小组的材料如下:
(1) 考生的身份证、前置学位证书或学生证;
(2) 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3)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初稿、论文评议结果,或开题报告以及学位论文的摘要、目录等);
(4)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
(5)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6) 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的陈述和证明;
(8) 博士生资格审查表(研招办资格审查后发)。
(9) 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请另见通知。
六、录取
各学科组织3人以上的复试小组,并对复试小组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复试时间每生应当不少于30分钟;在复试中应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现场评出成绩、给出评语。被复试人的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被复试人的综合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初试分50%、复试分50%。复试结果将上网公布。
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六、组织与管理
学院2010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2010博士复试与录取工作。
无在研科研项目或无经费的导师原则上不安排招生。
每名导师每年招生一般不超过2名,全国优博论文获得者的导师、引进人才可在原有招生指标上增加一名。
导师如没有充足的上线生源,可考虑从相近专业的上线考生中调剂。
如发现考生有虚假材料的行为,将不予录取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七、时间安排
4月30日:学院召开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
5月6日:学院提交个别破格复试申请报告(含硕博连读破格)
5月10日——5月18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详见研招办网上通知)
5月10日——5月18日 考生体检(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
5月25日前 学院完成复试工作、考生材料审核工作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25日——5月30日 定向、委培和联培生签订协议书,学院调档政审
6月底: 发放录取通知书
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的通知。
航空航天学院
20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