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0年硕士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浙大发研[2010]3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2010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郑耀
副组长:李平
成员:吴丹青、黄志龙、邵雪明、谢红梅、杨建群
申诉联系人:吴丹青(TEL:87951238 E-mail:kjcwdq@zju.edu.cn)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
1、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不少于3人。
2、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政治思想品德审查、英语听力、口语,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等;各学科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保证复试的公平性、有效性和质量。
3、复试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10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的报考资格审查)。
(2)初试成绩符合“浙江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3)复试时将审查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历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以确认身份。
4、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15%,综合复试85%(含面试、笔试)。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各学科点组织考试。英语听力、口语主要测试考生英语交际能力。口语测试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几个方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6、各专业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55%)、复试成绩(45%)两项合成,录取按专业综合排名决定;
7、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学校规定,原则上按招生学科控制在1:1.3左右。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由学院统一在校网上公布。
8、按教育部规定,今年不在统考生中招收直博生。
9、统考生中以下情况视同上线:
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考生排名以折算前成绩排名。
10、根据教育部教学〔2008 〕3号文件规定,自主划线的学校原则上不得破格录取。未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不得破格复试。
三、日程安排
各学科点复试时间及安排另行安排,复试时须检查资格审查表、考生报名表及其他证明材料,没有资格审查表或考生报名表的考生不予复试。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能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在
2、复试时请将大学在校成绩单,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得奖情况交复试小组;
3、复试名单和具体安排请见学院通知;
4、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時间:
5、参加复试的考生临时住宿问题:请需要的考生直接联系宿舍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87951836。
6、其它考生(必须上浙大工科分数线)如申请内部调剂,请直接与相关学科点负责人联系。
教学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