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学院关于2008年秋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09来源:航空航天学院作者:系统管理员访问量:3186

一、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08年秋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李平

副组长:吴丹青

 员:郑耀  黄志龙  杨建群

申诉联系人:吴丹青(Tel0571-87951238 E-mailkjcwdq@zju.edu.cn

(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资格的确定:

考生参加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组织的入学考试,取得外语、两门业务课的初试成绩,初试成绩达到外语总分不低于50分(听力成绩不低于6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学校原则上不再批准各学院的破格申请。有特殊情况要求申请破格的,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允许在有名额的情况下,须经所在学科、学院逐级集体研究,从严掌握,向学校提交破格复试申请表,由学校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审定。未经批准同意,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和录取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初试成绩应符合学院的复试条件。

3.符合以上条件并经复试和综合考核,按差额方式录取。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到研究生院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时间:55日-519

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楼2楼研招办。

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和体检内容,详见研招办网上通知:http://grs.zju.edu.cn/yjs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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