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学院关于2008年硕士生复试及录取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18来源:航空航天学院作者:系统管理员访问量:3041

为了做好2008年硕士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浙大发研[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2008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郑耀

副组长:吴丹青

成员:黄志龙、李平、杨建群

申诉联系人:吴丹青(TEL87951238   E-mail:kjcwdq@zju.edu.cn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

1、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其中具有指导研究生经验的副教授及以上称职的教师不少于3名;

2、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政治思想品德审查、英语听力、口语,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等;

3、复试时将审查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历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防止个别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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